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于水稻田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,每亩兑水50-60公斤左右,搅拌后均匀周到地喷雾。 2.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,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。具强烈的触杀作用,击倒力较强。对刺吸式害虫水稻稻飞虱具有优良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2.避免与强酸性和强碱性物质混用。
3.喷药要均匀周到,包括叶的背面等都要毫无遗漏地喷到药液,才能有效消灭害虫,气温低时使用更能发挥其药效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应顺风喷雾。
5.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奇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 若误服,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可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;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