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应于稻飞虱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,每5-8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-3次,视虫害发生情况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,也有一定内吸作用,击倒快。作用机制为抑制乙酰胆碱酯酶。主要用于防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2.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对蜜蜂高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4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 5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 6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,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 7.所有施药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,清洗后的残液要采用安全的方法妥善处置。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,贮存于安全的地方。操作完毕后,及时清洗手、脸等外露肌肤和防护用品。 8.本品对某些水稻品种,如农工73,农虎3号敏感,使用时应小心以防产生药害。 9.安全间隔期:南方不少于14天,北方不少于25天;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10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请专区处理并用明显的标牌标识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其可通过呼吸道、消化道、皮肤引起中毒。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恶心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模糊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,眼结膜充血,流泪,胸闷,呼吸困难等。 2.急救立即脱离现场,到空气新鲜地方,脱掉衣裤,用肥皂水彻底冲洗。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洗胃等。注意清除呼吸道中污物,对呼吸困难者要采取人工呼吸。输液可加速毒物排出,但要防止肺水肿发生。 3.治疗以阿托品疗效最佳,用0.5~2毫克口服或静脉或肌肉注射,每15分钟重复一次至阿托品化,维持阿托品化直至中毒症状消失。 4.解磷定对缓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症状不但无益,反而有副作用。因而,此类农药中毒切不可用解磷定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3.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,注意防雨防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