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需用清水配制药剂,现配现用,不宜久置。 2.防治害虫应选择在低龄期(钻入、潜叶、卷叶前)施药,错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较强的具触杀和胃毒作用,击倒作用较快,作用迅速,通过麻痹害虫的神经中枢杀死害虫,持效期较长,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环境安全。 |
注意事项 | 1.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,须按照本标签说明使用. 2.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使用次数1次,为延缓抗药性产生,应与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。 3.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。 4.本品对对蜜蜂、家蚕、天敌、水生生物毒性高,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水源、桑园等。 5.施药时应戴口罩、手套,穿保护性作业服,严禁吸烟和饮食。施药后要用肥皂洗净全身,并将作业服等保护用强碱性洗涤液洗净。 6.本品为液体剂型,开启药瓶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,以免药液散溅,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。 7.请注意环境保护,严禁在池塘、水渠和河流中洗涤施用本品的药械。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9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属神经毒剂。中毒症状表现为: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呕吐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急救治疗:1.溅入眼睛或污染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必要时请医生诊治。 2.如误服,立即送医院治疗。[1]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[2]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[3]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