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主要用于防止苹果树桃小食心虫,于卵盛期至卵孵化高峰期施药,将本品稀释2000-2500倍(8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驱避作用。本品用量小,击倒力较强,对常规农药如有机磷产生抗性的害虫效果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不宜与碱性物质(如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等)混合使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
2.由于该药无内吸作用,所以喷药必须均匀周到。
3.在低温条件下药效更高、残效期更长,提倡早春和秋冬施药。
4.为延缓抗药性的产生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换使用。
5.本品对鱼类、蚕、蜜蜂毒性较高,施药时要避开蜜蜂采蜜季节及蜜源植物,不要在池塘、水源、桑田、蚕室处喷药,也不要再水源地清洗药具或倾倒废液。
6.用过的容器须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7.安全间隔期:30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呕吐、休克等;溅入眼睛或沾染皮肤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误服:不要催吐,否则会加重病情,要使病人静卧,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易燃,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注意防火,并贮存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不可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