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施药宜早,掌握在幼虫低龄期为好;最好在幼虫发生初期,在幼虫高龄期施药效果差,应在登记范围内增加用药量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苯甲酸基苯基脲类除虫剂,主要是胃毒和触杀作用。害虫接触药剂后,不能在蜕皮时形成新表皮,虫体畸形而死亡。杀死害虫的速度比较慢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施药要均匀,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2、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、不要在蚕室、桑园、鱼塘等处及附近使用,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,不要倒入田间、河流、沟溪等水源。
5、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品,必须戴防毒口罩,眼镜,穿长袖上衣、长裤和鞋、袜。在操作时禁止吸烟、喝水、吃东西,不能用手擦嘴、脸、眼睛,绝对不准互相喷射打闹。工作后喝水、抽烟、吃东西之前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、脸和漱口。有条件的应洗澡。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。 2、急救治疗:尚无特效解毒剂。如眼睛不慎接触此药,应用大量清水清洗,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,如吸入、误服此药剂, 应饮用大量水催吐,所有中毒者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贮存于阴凉、干燥处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、易爆等物品混放,且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。 2、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物品同储同运,运输确保不损坏、不倾倒,防高温、雨淋,用专用车辆运输;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