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5天左右施药一次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生物活性较强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并具有驱避作用,药
效时间快,能较快的杀灭害虫,对某些害虫的卵也具有杀伤作用,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2、不能长期单一使用,建议与其
他农药轮换使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,
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
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、施药时应穿戴防
护服、手套、口罩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、吸烟。施
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脸洗手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呕吐、双手颤抖、惊厥、昏迷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
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
送医院诊治,无特效解毒剂,应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
加锁。
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。
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5、用
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