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防治水稻叶瘟病,可在稻叶初见少量病斑时(株发病率3-7%)施药 ;防治穗
颈瘟及穗瘟病可在孕穗期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,能迅速被水稻根、茎、叶吸
收,并输送到稻株各部。本产品抗冲刷能力较强,施药一小时后若下雨
不须补药。主要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,从而有效阻止病菌浸入,
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。 |
注意事项 | 1.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、由于本品为一种预防性杀菌剂,因此使用时应根据测报及品种的感病
性预先用药保护,尤其是穗瘟,第一次用药必须在抽穗前使用;防治穗
颈瘟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。
3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
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
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
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一般只对皮肤、眼有刺激症状,经口毒性低,无中毒报道。
急救措施:1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及安静处,病情严重者
请医生对症治疗。 2.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
少15分钟。3.误服中毒,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
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
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