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于玉米螟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。
2、本品见光易分解,田间施药最好在傍晚或早上。
3、在高梁、大豆、 |
| 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和熏蒸作用,无内吸作用,进入昆虫体内,抑制乙酰胆碱酯酶活性,使害虫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导致死亡,可用于防治玉米螟。 |
| 注意事项 | 1、安全间隔期22天,每季玉米最多施药2次。
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及水生生物有毒,蜜源植物花期禁用,蚕室、桑园及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,配药及药后清洗药械时切勿污染河流及水源。
4、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药液应随配随用。
5、本品虽属低毒,施药时也应做好安全防护,穿戴防护服,手套,口罩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。
6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7、用过的器械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,呕吐多汗,无力、胸闷等;中度: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,大汗,流涎;重度:昏迷,呼吸麻痹,大小便失禁等症状。
急救措施:1、将中毒者移至通风处,用肥皂水清洗沾染部位。2、误服者用催吐法排毒,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2、远离火源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及饲料混放。 |
| 备注 | |
| 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