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防治水稻纹枯病,在病害发生初期时开始施药,亩用本品兑50-60公斤水,均匀喷施于水稻中下部,施药时保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保护治疗性杀菌剂,是一种具有内吸作用的农用抗菌素,当病菌的菌丝接触到药液后,能够被菌体细胞吸收,并在菌体内传导,干扰和抑制菌体细胞的正常的生长发育,从而起到治疗作用,能够防治水稻纹枯病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虽为低毒,但使用时仍要严格按照《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》作业。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,切勿吸烟或进食,药后及时清洗污染衣物及皮肤裸露部位。2、本品对鱼有毒,施药时应避免对水源、鱼塘的影响,施药后不要在河塘等水源及鱼塘中清洗药械。3、在雨后晴天施药或施药后2小时内无大雨的情况下效果佳,施药后1小时内遇雨需补施。4、为延缓抗性的产生,在水稻生育期内可轮换使用其他不同类型的杀菌剂。5、本品使用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水稻最多使用2次。6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7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随意丢弃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若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;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 2、若不慎误服,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,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:010-83132345或010-63131122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存放于阴凉、干燥和通风良好的仓库中,防止雨淋和曝晒,以免分解失效。
2、注意密封保存,不可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混放和混运。
3、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