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将本品充分摇匀后,对精选后的水稻良种进行包衣,药种比为:1∶45~63,包衣后阴干2-3天方可浸种。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由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,适用于防治水稻苗期病害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为固定剂型,不能加其他农药和肥料,以免引起药效或毒性变化。
2.包衣后的种子不得食用和不得作为饲料。
3.播种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有毒种子。
4.包衣后的种子不得摊晾在阳光下曝晒,以免发生光解影响药效。
5.本品严禁田间喷雾使用。
6.本品有毒,使用时应穿戴防毒用具,不得抽烟进食,使用后用肥皂水洗脸、手和裸露的皮肤。
7.被包衣的种子应为精选后的良种。
8.本品对人畜高毒只能用于拌种不准用于蔬菜、茶叶、瓜果。
9.不能与铜制剂混用。
10.本品对鱼有毒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用药器具。
11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,重者头痛、头晕,心律、呼吸加快,血压下降 ,抽搐、循环衰竭,呼吸麻痹而死。
急救治疗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,迅速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。对症治疗。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为有毒农药,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;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