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水稻移栽田在移栽后3~5天杂草刚萌动,最晚稗草不超过1.5叶时采用药土法施药,每公顷拌细沙或土2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酰胺类选择性广谱水稻移栽田除草剂,能有效地防除稗草、千金子、异型莎草及鸭舌草等大部分一年生禾本科杂草、莎草及部分阔叶杂草,持效期可达30-50天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对后茬作物安全。
2、对水生植物和鱼类风险较高,在使用时尽量避免对上述非标靶生物的接触,作好安全使用工作,使用时尽量避免污染河塘等水体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3、用药后,药械应彻底清洗,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,也不能做他用。 4、不能用瓶盖量取药或用饮水桶配药,配药时要防止溅洒。
5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药,注意安全防护,避免造成人、畜中毒事故。 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性,应避免接触,应注意防护,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中,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抢救,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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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在贮存使用过程中应远离明火。应贮存于上锁的安全地方,远离儿童,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和饲料混放,远离水源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