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适用于虫害发生初、中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
2.大风天或降雨1小时前,请勿施药。
3.早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,通过作用于害虫乙酰胆碱酯酶的受体,干扰其运动神经系统达到杀虫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 该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、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、14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均为2次。
2.不能与强碱性物质混用,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无药害。
3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。
6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有轻微的刺激作用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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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