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菜青虫幼虫至成虫高峰期间施药,注间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和一定驱避作用。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、鸟类等生物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3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4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皮肤接触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吸烟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鼻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头痛、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如果误服后,不要催吐,否则加重病情,要使病人静卧,可洗胃,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如不慎将药溅入眼睛或皮肤上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严重者及时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
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