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使用本品应掌握在水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2、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为21天,每季作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作用,兼有一定的胃毒、熏蒸和杀卵作用。用于防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避开蜜蜂、家蚕、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。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。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。鱼或虾蟹套养作物禁用,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、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。不可将残留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、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。4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要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变现为头晕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 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痛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一小时即表现出来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急救措施: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者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;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