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和低龄幼虫钻蛀蕾铃前开始施药1-2次,视虫情严重发生情况再进行喷施。注意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杀虫剂,其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的胆碱酯酶,使昆虫致死。该药剂能较好的控制棉铃虫的发生和危害,具有很好的推广利用价值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使用。
2.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3.本品不能与碱性和强酸性(pH>7.5或 pH<3.07)农药等物质混用,也不能与代森锌、代森锰锌混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,表现症状为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 奇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
中毒急救:用阿托品0.5~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