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施药时间应在上午或傍晚为宜,中午前后气温高时,药液易蒸发,降低药效。
2、最佳使用时期为大豆苗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选择性除草剂,主要用于大豆田苗后茎叶处理,其作用原理是通过叶部吸收,破坏光合作用,叶片黄化,迅速枯萎死亡,对大豆安全。能有效防除刺儿菜、苣荬菜、兰花菜、藜类、苋为、苘麻、马齿苋、苍耳、野西瓜苗、田旋花、铁苋菜等多种阔叶类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。
2、施药后有时大豆叶片会产生触杀性褐色锈斑,一般7-10天后新叶症状消失恢复,不影响作物生长和产量。
3、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。用药量不宜过大,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、谷子、高粱、甜菜、玉米、小麦、亚麻等,均有不同程度药害。喷药时注意风向,防止飘移到临近敏感作物上。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,眼中度刺激作用。
2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
3、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
4、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
5、若误服:应立即催吐,或速送医院治疗。此药无特效解毒剂,需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