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卵孵化高峰至二龄幼虫期间施药,每亩使用制剂22-33毫升,兑水50kg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。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可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2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
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3.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6、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,也不能做他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等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 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,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 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