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于2-3龄幼虫发生期,防治蚜虫于低龄若虫发生前,兑水喷雾,视害虫发生情况间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以触杀和胃毒为主,无内吸、传导和熏蒸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。
2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为避免产生抗性,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、对蜜蜂、鱼虾、家禽等毒性高,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、池塘、 桑园、养蜂场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附近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,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较强的杀伤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皮肤、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。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: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。 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,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,就医。
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呼吸困难时给输氧。呼吸停止时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 误服中毒,,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无特殊解毒剂,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咨询电话:010-83132345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贮存在通风良好,干燥低湿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运输时严防潮湿、日晒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限制使用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