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宜在害虫卵孵盛期至幼虫低龄期施药,喷雾时均匀周到,尽可能选择在日平均气温在20℃左右,阴天或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抗生素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的杀虫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较强的渗透作用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与消化道。可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小菜蛾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;在萝卜上安全间隔期14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。
2、本品要随配随用,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。
3、对水生动物、蜜蜂、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避免高温下作业,使用时要有防护措施,避免药液与身体接触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瓢虫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为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服则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诊治,若判断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,则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