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应于棉花的棉铃虫在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一次,注意喷雾均匀、周到。
2. 大风天或预计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作用较为迅速,持效期较长,按推荐剂量使用时,对棉花的棉铃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
2.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3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天敌、水生生物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中毒急救:误服,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,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不慎吸入,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立即服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