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柑橘树介壳虫卵孵高峰期、水稻稻纵卷叶螟初孵幼虫盛发期、水稻飞虱若虫盛发期、麦蚜发生盛期第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是一种中等毒杀虫剂,对柑橘树介壳虫,水稻稻纵卷叶螟、稻飞虱、三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2、应交替使用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农药,从而延缓害虫的抗性发展。
3、本品对烟草敏感,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该作物上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器械,并将包装袋深埋或焚毁,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。6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医生可用阿托品、解膦定等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药剂,并注意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;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: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及时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,并加锁,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中,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、粮食等混放;运输时要防潮防晒;装卸时禁止说笑打闹,禁止吃、喝、抽烟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