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[1]在棉铃虫卵孵盛期使用,兑水喷雾,有效控制期7天左右,连喷2次。
[2]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内吸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并可杀卵,有一定的熏蒸作用,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禁止在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和中草药材上使用。
2.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。
3.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、池塘、桑园、养蜂场等,施药工作结束后,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,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,不得带回家,剩余药液及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,不准随地泼洒,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 中毒症状:轻度中毒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%以下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
2.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3. [1] 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[2] 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[3] 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
[4] 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
4.中毒急救电话:022-26390571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2. 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