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7天左右施药1次,可连续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以触杀和胃毒为主,当害虫接触药液后,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死亡,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的安全间隔期为甘蓝、萝卜7天,小油菜14天;每个作物周期内最多使用3次。
2、本品为有机磷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、本品对鱼有毒,对蜜蜂有接触、熏蒸毒性,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勿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更衣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 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%以下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 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 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
急救治疗: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]误服 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。勿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