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应于苹果树开花7-10天后,病害发生初期开始施药,要全树均匀喷雾,视病害发生情况,每10-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,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,作用机理为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,从而影响细胞分裂。用于防治苹果树轮纹病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。
2. 本品为内吸杀菌剂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
3.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时不可抽烟、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裸露部位。
5.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6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本品对黄瓜、土豆、马铃薯、桃、李敏感,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,出现头晕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中毒治疗可以服用或注射阿托品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2.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地方,严防光照、雨淋。
3.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。
4.本品应“远离儿童和无关人员”并加锁。
5.本品易燃,远离火源,注意防火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