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棉铃虫卵孵化高峰期均匀施药。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;安全间隔期:21天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,在植物叶片上有较好的渗透性,速效性较强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为延缓抗性产生,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2、本品对鱼、蜜蜂、蚕有毒,应避免本品或使用过的容器污染水塘、河道或沟渠,蜜源作物、鸟类保护区、蚕室及桑园。果园中不宜用丙溴磷,该药对苜蓿和高粱有药害。
3、施药时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,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等。施药后,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,并用清水漱口。
4、年老、体弱、有病的人员,儿童,孕期、经期、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。
5、泄漏处理: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如砂子、土或锯木屑盖住泄漏物,用扫帚清除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;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 、瞳孔缩小,腹疼、腹泻;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
急救措施:不慎沾上皮肤或溅入眼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;误服请医生对症治疗,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,然后用阿托品1-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库房中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贮运过程中注意防火,严防泄漏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