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在跳甲成虫发生期开始防治,用药时间选择在傍晚效果更佳,用药间隔期为15天左右,最多用药3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溶解性好,药液透明,具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击倒速度快,施药后易分解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对高粱、月季花易产生药害,不宜使用;对玉米、豆类、瓜类幼苗也较敏感。2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
3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
4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5.本品对鱼类有毒,不可污染水井、池塘和水源.6.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。7.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,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交替使用。
8.每季最多使用3次,甘蓝、萝卜、白菜5天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呕吐等。严重者还会出现呼吸困难恶和呼吸麻痹等。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经口中毒者应立即采取引吐、洗胃、导泻等急救措施,并携带本包装送医治疗,解毒剂:阿托品或解磷定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