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为害高峰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透彻。
2.施药时若临近有白菜、萝卜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,触杀作用较强,也有胃毒作用。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,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,主要用于防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.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本品药液不应直接接触白菜、萝卜,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,在桑蚕区应防止药液飘移到桑叶上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.
4.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本品对鱼类有毒,施过药的稻田水不可排入鱼塘,避免污染水源,对蜜蜂,家蚕有毒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
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按标签使用,本品般不会发生中毒,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