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需用清水配制药液,药液要现配现用,不宜久存。
2.本品应于虫害发生初期或盛发期开始喷药,每隔7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吡啶类化合物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和较强的渗透作用,具有速效的杀伤力,持效期较长,防治柑橘树蚜虫的效果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1.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品标签,须按照标签说明使用。
2.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3.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(如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)。
4.建议可与其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。
5.施药时应注意穿戴防护服、戴口罩等,施药期间不可吸烟、饮食或饮水,不能直接接触药剂,工作完毕后,需立即清洗手、脸及其他裸露部位。
6.本品对桑蚕、蜜蜂、水生生物等有毒、切勿喷洒在桑树上,应避开开花植物花期用药,水产养殖区禁用。
7.请注意环境保护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空袋需妥善处理,不可乱扔,可销毁或深埋。
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误入眼睛和溅入皮肤,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冲洗十五分钟以上,严重者请及时就医。
2.如误服、误吸,应催吐,洗胃和导泻,并移至空气清新处,保持安静,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开袋后,请务必扎紧口袋,以避免受潮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