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。 2、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田间施药最好在早晨或傍晚进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与有机磷类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以触杀和胃毒为主,击倒速度较快,持效期较长,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2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3.施药时必需穿戴好防护用具,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5.本品对玉米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、苜蓿、甜菜有药害,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 7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2.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,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或去医院治疗; 3.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,请医生对症治疗; 4.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,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甲氰菊酯中毒为主,无特殊解毒剂,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对症治疗。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,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