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防治水稻二化螟,早、晚稻分蘖期或晚稻孕穗、抽穗期螟卵孵化高峰后5-7天,枯鞘丛率5%-8%或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较强的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。为乙酰胆碱酯抑制剂,阻碍神经传导而致昆虫死亡,可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施药时避免漂移。2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5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,其水溶液易分解,应随配随用。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带好口罩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、本品禁止在蔬菜、瓜果、茶树、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表现为头痛、、头晕、无力、多汗、呕心、胸闷、流涎、并造成猝死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
急救措施:接触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,换掉染毒衣物,用温水洗手、脸,立即就医。若吸入本品立即移到通风处。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,送医院就诊。解毒剂以阿托品或解磷定较为有效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易燃,严禁火种。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