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菊酯类杀虫剂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1.废弃包装物应焚烧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;2.开启包装时施用专门工具,戴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;3.配制加工药剂时,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、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。药剂要有专人管,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、家畜、禽误食。配制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,不可接触药粉和药液;4.加工结束后,及时清洗双手及暴露部分皮肤,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,避免污染水源,河流。剩余药剂妥善保管,不得随意丢弃;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;6.灭火方法:消防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,穿全身防护服,在上风口灭火,发生遗洒,应立即清扫干净,手机送至废物处理长罗;7.加工车间内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加工工作后应及时洗手和脸;8.本品对鱼高毒,切勿污染水源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急救措施: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触及皮肤,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;如吸入,应立即到通风处;如大量吞服中毒,可采取洗胃,不能催吐,无特殊解毒剂,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将本品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密封保管,避免阳光直射、雨淋,远离火源或热源;与种子、种苗、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;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;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需专门车辆运输,轻拿轻放,避免倒置,避光、防雨淋;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存放,禁止无关人员接触;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