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菜青虫发生始盛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2.施药要均匀周到,方能有效控制害虫。3.辛硫磷见光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生物活性较高,击倒力较强,击倒速度较快,药剂在植物表面具有渗透性,能溶解害虫及卵表皮蜡质层,杀死虫、卵。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效果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甘蓝上的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。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白萝卜的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。每季最多使用2次
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4.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,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6.本品对玉米、高梁、黄瓜、菜豆、苜蓿、甜菜有药害,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或去医院治疗;2.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,请医生对症治疗;3.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,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高氯中毒为主,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,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,用阿托品或解磷啶急救。4.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2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