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新梢放出初期或卵孵化期限施用最佳,根据蛾卵量隔10天左右再喷施一次; 2、虫害发生严重时用高量;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系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驱避作用,无内吸、熏蒸作用,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鸟类、鱼类、蚕等生物有毒,为保护蜜蜂,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,在采桑期间,应避免在桑园和蚕室附近使用并避免漂移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鸡、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,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。4、施用时应戴护目镜、面具和手套,穿防护服,并禁止饮食和吸烟;使用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。 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6、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,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,并加锁,勿与食品、饲料、饮料、粮食等同储同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热源或火源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。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防雨的仓库中。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,密封。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,不倒塌,不坠落,不损坏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