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防治棉花棉铃虫于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用药,防治小麦蚜虫于蚜虫始盛期用药,施药时应搅拌均匀,喷雾要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对棉花棉铃虫、小麦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、使用时应注意安全防护,穿防护服、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准吸烟、饮水进食。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3、本品对蜜蜂和家蚕及水生生物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,施药后要将器械清洗干净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不要污染水源。使用过的空包装,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。
4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.
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6、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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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 |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到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并携标签就医。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。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。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。如误服,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标签就医,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*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、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应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、易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