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低龄幼虫盛发期,亩兑水40-50公斤,对甘蓝叶片正反两面均匀喷雾。视虫害发生情况,可用药1-2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亦有一定的熏蒸和渗透作用,杀伤力强,作用较迅速,能有效地杀死虫卵、幼虫及成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,并严格按规定使用;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。
2、安全间隔期:甘蓝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3、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,穿戴好防护衣物(如防护服、手套等),避免吸入药液,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。工作结束后,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洗脸、手和裸露部位。
4、由于本药剂遇水后易分解失效,因此,必须现用现配,一次用完。
5、本品对鱼、蚕、蜜蜂、鸟有毒,应注意使用,不要污染桑园、蚕室。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本品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清洗施药器具的水要妥善处理,切勿污染水源、桑田和蜂场。
6、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,可烧毁或深埋,不得留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不能污染环境。
7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。
9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 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-50%;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
使用本品时要注意安全,避免药物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。一旦皮肤接触,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;如溅入眼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。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,应迅速离开现场,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可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或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,应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密封贮存;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;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;远离火源;运输时注意防高温、防雨淋,轻搬轻放,确保无破损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