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掌握在菜青虫1—2龄幼虫高峰期用药,亩用本品20-40毫升兑水40-60千克均匀喷雾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击倒力快等特点。对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防效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配药、施药过程应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。在饮水、进食和抽烟前,应先洗手、洗脸。
2、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;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。
3、本品对鱼、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,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。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、沟渠、河溪和湖泊等,以免污染水源。
4、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瓶内保存,盖紧瓶盖。切勿将本品置于饮料容器内。制造厂敬告用户: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、操作和贮藏本品。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。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 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1、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
2、误服:请勿引吐,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紧急医疗措施: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,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
3、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