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于掌握在二化螟卵孵化高峰至2龄幼虫盛发期间施药防治,按每亩用制剂量对水50-60公斤均匀透彻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沙蚕毒素的一种衍生物的农用杀虫剂,具有强烈的胃毒作用,并兼有触杀、拒食和杀卵作用。对水稻二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2、本品勿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,以免影响效果。 3、该药对黄瓜、菜豆、甜菜敏感,使用时应避免飘移产生药害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6、用过的包装物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,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痛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 中毒急救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急救措施: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;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