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两种有机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触杀作用较强,也有胃毒作用。马拉硫磷有良好的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进入虫体后首先 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,从而发挥强大的毒杀作用,而当进入温血动 物体时,则被在昆虫体内所没有的羧酸酯酶水解,因而失去毒性。可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和棉花棉龄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 用次数为1次。
2. 本品是有机磷类的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、蜜蜂有毒,应避开蜜源作物花期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 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-50%;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 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 现昏 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-1.2g静 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误服立 即引吐 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