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
2、本品对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敏感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内吸和熏蒸作用。速效性较强,对棉花害虫棉铃虫效果好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。
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1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
2、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3、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,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并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。
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