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1-2龄幼虫初发期施药,兑水40-60公斤。
2.本制剂对高粱、月季易产生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系敌敌畏原药加适宜的助剂配制成的一种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残效期较短。 |
注意事项 | 1. 安全间隔期:蔬菜上不少于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 本制剂现配现用,当天用完,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3. 本品易被皮肤吸收而中毒,中午高温时不宜施药,以防中毒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6.建议与其它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中毒症状: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误者服迅速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者才能引吐),因敌敌畏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,洗胃操作要细心,轻柔,防止造成消化道粘膜破损出血或穿孔。治疗以阿托品为主。注意心肝监护,防止病情反复和猝死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;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装卸时应轻搬轻放,防止破损渗漏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