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幼苗期、成株期菜青虫低龄幼虫期使用,注意喷雾均匀。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熏蒸、胃毒和触杀作用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生长期内最多使用2次。
2、本品为有机磷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、本品对鱼、蜜蜂、畜禽等有毒,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畜禽养殖场等处施药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勿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更衣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图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%以下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
急救治疗:误服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溅入眼睛或皮肤接触,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,并就医。[1]用阿托1-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