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施药时要喷洒均匀。使用时根据需防治作物面积准确量取药液均匀喷雾。
2、本品用于防治甘蓝害虫,应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杀虫杀螨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杀虫作用机理独特,与其他类型的药剂无交互抗药性的问题,杀虫活性较高,本品主要用于蔬菜、棉花、果树等多种虫害的防治,且效果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安全间隔期和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:甘蓝2天、3次;小油菜7天、3次;萝卜7天、3次;豇豆5天、3次;黄瓜2天、3次;柑桔14天、2次;苹果树和梨树14天、3次;棉花21天、3次。
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切忌污染水源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程》,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或杀螨剂轮换使用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建议医生对经口中毒者: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、通风,儿童无法接触之处,并加锁保管。
2. 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3. 运输时要防止日晒、雨淋。注意防火、防中毒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