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稻纵卷叶螟初龄幼虫盛发期使用最佳,虫害严重时用高量。
2、本品对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系有机磷类农药,胆碱酯酶抑制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,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鸟类、鱼类、蚕等生物有毒,为保护蜜蜂,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,在采桑期间,应避免在桑园和蚕室附近使用并避免漂移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鸡、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,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4、施用时应戴防护镜、面具和手套,穿防护服,并禁止饮食和吸烟;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。
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 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
解毒: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
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,并加锁,勿与食品、饲料、种子等共同存放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。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防雨的仓库中。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,密封。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,不倒塌,不坠落,不损坏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