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在作物上安全间隔期分别为:荔枝树28天、棉花21天、柑橘树28天;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:荔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持效期较长,药效迅速,能有效防治蒂蛀虫、棉铃虫、木虱和橘大实蝇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。
3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4、本品对瓜类、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防止漂移而产生药害。
5、施药时应戴口罩、手套、穿保护性作业服,严禁吸烟和饮食,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,一旦接触,应用大量清水清洗。
6、开启时,请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。
7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挪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9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大量误服如出现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:头痛头昏、呕吐、出汗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。中毒后,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,可使用阿托品,可洗胃但不能催吐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。
2、误吸:转移至空气清新处,如症状持续,向医生咨询。
3、眼睛溅入: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-20分钟,如佩戴隐形眼镜,冲洗5分钟后再冲洗10-15分钟。
4、皮肤粘附:除去被溅及衣物,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-20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,如发现渗漏或破裂,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,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;应向上放置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、远离火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避免和食物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