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、杀螨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无内吸、熏蒸作用,杀虫谱广、作用较迅速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使用和运输时应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直接接触。开启包装时请戴好口罩,手套等防护工具,按准确方法开启,不可野蛮开启。包装物处理时应符合环保的有关规定。
2、操作时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,避免直接接触,小心倾倒防止原药粉末飞扬。
3、万一着火,可用灭火机扑灭。但应避免原药粉末飞扬及污染环境。
4、对鱼类、蜜蜂、蚕高毒,操作时防止污染河道、鱼塘、蜂场、桑园等。
5、本产品避免与碱性物质接触以免降解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接触量大量也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呕吐、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不能催吐。不慎皮肤或眼睛接触,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,严重者及时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应贮存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处,放在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无法触及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不得与食品、饲料、肥料等同贮同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搬运时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粉末接触皮肤和由口鼻吸入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