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低龄幼虫期施药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由毒死蜱和氯氰菊酯混配而成的一种杀虫剂,具有较好的触杀、胃毒作用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防治荔枝、龙眼树蒂蛀虫有较好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荔枝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。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症状: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者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,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,可以[1]用阿托品1-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力血平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