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水稻飞虱若虫高峰期间施药,注意施药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具有较强触杀作用,击倒力较强,药效迅速,残效期较短,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对薯类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,以防发生药害。2、施用本品前后10天内不可使用敌稗,3、每季水稻上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4、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,佩带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等生物有毒,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,不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痛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
急救方法: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