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播种后苗前,按每亩用药量对水30-50千克,酿成药液均匀喷于地表。
2.大风天气,请勿施药。施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,双子叶植物通过下胚轴吸收传导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,从而起到除草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 2、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,应根据不同地区,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。严重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,并于施药10天内进行喷灌水一次,以保证效果;有机质含量高的地区使用本品的,应适当增加用药量。 3、施药时不得污染河流、池塘及水源等,施药后器械要彻底清洗,废水妥善处理。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。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1.皮肤接触: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2.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
3.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
4.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5.本品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
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