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于将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,视病害发生情况隔7-10天再次用药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触杀保护杀菌剂,但也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,它可抑制真菌孢子的萌发及产生,也可控制菌丝体的生长,对病原菌生活史中的各个发育阶段都有影响。 |
注意事项 | 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
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
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
4.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、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。
5.不宜长期连续使用,以免产生抗药性,应交替使用,或与不同性能的药剂混用。
6.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为7天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。本品如误入眼中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无专用解毒剂,如误服,携本标签送医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加锁保管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