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水稻移栽后5-7天,插秧缓苗后,稗草1叶1心期前,每公顷1200-1500毫升(80-100毫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,抵制体内蛋白合成,使杂草幼株肿大、畸形、色深绿,最终导致死亡。可用于水稻移栽田,能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一年生阔叶杂草,如稗草、千金子、异型莎草、碎米莎草、牛毛毡等。 |
注意事项 | 1.精细整地,施药后应保持3-5厘米水层5-7天。
2. 在插秧田,秧苗素质不好、施药后骤然大幅度降温,灌水过深或田块漏水时,都可能产生药害。
3.用药后,药械应彻底清洗,废水及包装物应妥善处理。
4.本品对鱼类毒性很高,不宜在养鱼的稻田使用。残药或清洗液不能倒入池塘河流中。
5.严格按推荐剂量使用,田间水不可淹没秧苗心叶。
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本剂污染的衣物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丁草胺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,若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清水冲洗,并从速就医。溅到皮肤上,要用肥皂水洗净。
2. 误服时,应大量饮水,催吐并送医院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3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